上週六,獨立媒體發起遊行聲援斯諾登留港,約有九百人參加。當日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門外發言的居港英國人 Tom Grundy(持咪者),希望斯諾登在港能得到公平審訊,免受北京干預。 

焦點人物

北京攬起斯諾登

美國前中情局外判僱員斯諾登( Edward Snowden)匿藏香港,事件已演變成中美拗手瓜的外交角力戰。美國共和黨前副總統切尼首先開火,指控斯諾登是中國間諜。中國反擊這是無稽之談,還透過官媒《環球時報》的社評表態,指香港若直接引渡斯諾登回美,會令北京無面。
向來睇北京眉頭眼額做人的梁振英,知道阿爺要攬起斯諾登,不敢有任何行動。而中美拉鋸的同時,斯諾登原來可利用香港的司法體制打一場消耗戰,隨時玩上十年。

 

斯諾登全球爆紅,週一晚他透過英國《衞報》安排,在衞報網站回答全球網民於 Twitter的提問。晚上十一時前夕,問題如潮水湧現,每分鐘達數十個,當中不乏輕鬆有趣的:「你喜歡香港的食物嗎?」「你嗰四十一頁爆料 powerpoint用了幾多時間做?」「你現在點打發日子?」斯諾登沒有妙問妙答。本刊留言問他,中國政府或香港警察可有派員保護、期待梁振英政府如何幫助等,斯諾登亦沒有理會。
斯諾登最終回答十八條問題,關於他是中國間諜的指控,他回應:「如果是真的,我現應在北京皇宮把玩鳳凰。」他指自己與中國政府無接觸,又重申來香港是因這兒的法制及文化令他不會即時被扣押,可繼續自由活動。

一拖十年


斯諾登事件已演變成中美外交角力戰,奧巴馬對習近平有幾客氣,得看斯諾登還有什麼料爆。(法新社圖片) 

斯諾登知道,香港這地方可讓他伺機爆料,同時間他亦能安全地,為自己的命運打一場持久消耗戰。
在自己祖國惹了官非的外國人,不想被遣返回國,可向本港入境處申請酷刑聲請,或向聯合國難民公署申請難民庇護。但法律界及人權組織都認為,斯諾登很難符合上述兩項條件。酷刑聲請要證明返回美國後,將受到不人道、殘酷、有辱人格的對待或懲罰;難民庇護要證實受到種族、宗教、政治等迫害。但斯諾登現階段都難以證實美國會如此對付他。
因此,斯諾登唯一出路,是押注中美角力作為籌碼,以換取梁振英批准留港,避過引渡回美的命運。有專打人權案的律師表示:「如果特首認為不符合引渡令,不發出授權執行書,斯諾登便毋須被引渡。」根據《逃犯條例》,如果行政長官認為涉事人觸及政治性質事件,便可以不發出執行書,「換句話說,現在美國鬧得愈兇,就愈讓人感覺是政治打壓,特首有理由不簽執行書,間接幫助斯諾登。」斯諾登更可以來一招反客為主,向梁振英陳情受打壓,懇請特首不簽執行書,而梁振英亦大有理由說自己「依法辦事」。

 


斯諾登週一晚,透過英國《衞報》網站回答全球網民提問,主持答問者,是早前訪問斯諾登的記者格林沃爾德。 

即使梁振英最終批准美國的引渡令,亦不代表斯諾登就要被即時遣返。擅長人權訴訟的大律師潘熙表示,引渡令下達後要先在裁判法院聆訊,法官決定是否符合《逃犯(美利堅合眾國)令》而發出拘捕令。美方只能指示香港律政署做控方代表,斯諾登可以請當值律師辯護,若斯諾登敗訴,可上訴到高院及終院,並申請法援打到底,但其間斯諾登須還柙。潘指,引渡令的聆訊若「打足全套」估計長達五年。一旦敗訴亦未必代表即時遞解,斯諾登又可找入境處申請酷刑聲請,雖然沒有什麼勝算,但總可再拖三至五年。換言之,他可留港長達十年。

交換人質


斯諾登的父親週一晚接受 Fox News訪問,「我對美國的司法制度有信心,我寧願兒子在美國服刑,好過在他國做自由人。因為,那些所謂的自由,並不如在美國般得到保障。」 

梁振英連日來拒絕評論斯諾登事件,即使面對國際傳媒說來說去都是兩個英文字:「 No comment」。事實上,梁振英根本無權話事,他的角色只是執行北京旨意。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表示,北京有權基於國家安全及公眾利益,提示梁振英不能遞解某人出境,而此尚方寶劍更可隨時引用,即使進入司法程序亦可出招。而今次事件如何界定「國家安全」,背後的關鍵,就是中美關係。
時事評論員林和立分析,斯諾登事件發展至今,對中國相當有利。首先,今年美國拘捕多位在美華人指控其干犯間諜罪,中方大可以利用斯諾登作交換條件。今年四月,美國威斯康辛醫學院一名來自中國的研究人員趙華軍,被指控盜竊抗癌化合物的研究資料,犯上經濟間諜罪;五月,三名任職於美國紐約大學醫學院的華人研究員,也被指接受中國某間醫學影像公司和中共政府資助的研究所賄賂,將大學的機密研究流出。

 


斯諾登的女朋友米爾斯是鋼管舞蹈員,眾議院反恐情報委員會主席彼得金指,米爾斯「與中國有關」,又稱斯諾登將資產轉到中國及曾學中文。 

即使不以斯諾登來交換人質,林和立認為,美國多次以「網絡入侵」的議題攻擊中國,今次事件正好給予中方一隻好牌反擊,利用斯諾登將美國的道德光環推倒,同時叫美國暫時收口。
有前美國聯邦調查局人員亦向本刊指,斯諾登無讀過大學、當美軍又不成,是否當「間諜」材料惹人質疑。他認為,今次洩密關鍵是美國沒有做好把關,將七成國防工作外判予私人公司,令斯諾登這曾任職 Booz Allen Hamilton公司的外判員有機會接觸機密資料,而該公司有逾三成員工,可接觸國家最高機密檔案。《華盛頓郵報》二○一○年的調查發現,美國共有一千九百三十一間私人公司,在超過一萬個地點負責美國政府反恐、國防、情報等工作。去年美國的情報開支達七百五十四億美元。


撰文:時事組
攝影:黃叔榮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vb4lif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